1. 为进一步推进"院为实体",落实基层审核责任制,所有因公出访团组,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填报因公出国(境)申请前,均需先完成学院内部审批,根据出访人员类别和出访时间提交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及情况说明,否则学院将不予处理网上申请。
2. 距离出访日不足15个工作日的出国(境)申请不再受理。
3. 距离出访日不足30个工作日(局级领导干部为45个工作日)的赴台申请不再受理。
4. 因个人及邀请方原因导致的急件、临时件、多个签证冲突、已交送签证申请后临时或频繁变更使领馆面谈时间等,原则上不再受理。
5. 由于个人原因而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与批件上出行时间、行程和出访地不符的申请和说明材料,学校不再受理。
6. 因公出国(境)审批将实行工作日制度, 周末和国定节假日不再审批。学院和校级职能部门原则上各自受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7. 一般每次出访不超过14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特殊请况需提交情况说明,学院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网上系统方可继续流转。
8. 行政人员全年出访累计时常一般不超过3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
9. 因个人原因造成违反因公出国(境)申报规范和证照管理规定,坚持违规提交被主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退回申请的,均由校出入境中心登记,将影响相关人员出访信用记录,并与学院年度国际化指标考核挂钩。
具体管理规定请查阅附件:
沪交外【2018】131号《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工作补充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