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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申请办理注意事项

1. 为进一步推进"院为实体",落实基层审核责任制,所有因公出访团组,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填报因公出国(境)申请前,均需先完成学院内部审批,根据出访人员类别和出访时间提交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及情况说明,否则学院将不予处理网上申请。

2. 距离出访日不足15个工作日的出国(境)申请不再受理 

3. 距离出访日不足30个工作日(局级领导干部为45个工作日)的赴台申请不再受理

4. 因个人及邀请方原因导致的急件、临时件、多个签证冲突、已交送签证申请后临时或频繁变更使领馆面谈时间等,原则上不再受理

5. 由于个人原因而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与批件上出行时间、行程和出访地不符的申请和说明材料,学校不再受理

6. 因公出国(境)审批将实行工作日制度, 周末和国定节假日不再审批学院和校级职能部门原则上各自受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7. 一般每次出访不超过14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特殊请况需提交情况说明,学院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网上系统方可继续流转

8. 行政人员全年出访累计时常一般不超过3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

9. 因个人原因造成违反因公出国(境)申报规范和证照管理规定,坚持违规提交被主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退回申请的,均由校出入境中心登记,将影响相关人员出访信用记录,并与学院年度国际化指标考核挂钩



具体管理规定请查阅附件:

沪交外【2018】131号《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工作补充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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